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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资料

【字号:    】        时间:2021-03-06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内部机构设置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现9个内设机构,具体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法警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实行省以下财物统一管理,2021年罗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为县院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158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9.12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00%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589.12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388.3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87.37%;项目支出200.76万元, 占预算总支出的12.6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11.73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5.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9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87%。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1589.12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41.04万元,下降8.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住房维修专项资金减少。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11.73万元,同比减少136.29万元,下降8.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9万元,同比减少4.75万元,下降5.78%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8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9.12万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89.1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11.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9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589.12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8.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住房维修专项经费减少。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388.3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183.5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4.8万元;项目支出200.7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11.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9万元。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8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1.3万元,上升129.09%,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批复,拟购置公务用车。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同比减少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同比增加25万元,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省检察机关部分单位更新处置公务用车的函》(鄂管车函[2020]27号)等相关批复,2021我院拟购置公务用车1台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204.8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1.02万元,下降5.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厉行节约,合理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204.8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9万元、电费11万元、差旅费9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劳务费45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7万元、福利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罗田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共计40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2.52%,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上升344.44%,上升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40万元,占采购预算的100%。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罗田县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40万元。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76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预算绩效通过第三方评价后报省财政厅相关处室。无需重点说明项目。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罗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