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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罗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0-11-18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6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喻艳如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队伍强检、科技兴检、文化育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全面发展。

    一、坚持围绕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围绕“五县”发展战略,举办专题讲座3期,开展专题调研2项,引导干警准确把握罗田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增强服务主动性;围绕贯彻建设性执法司法要求,坚持司法办案从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企业经营发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出发,正确处理“四个关系”,严格区分“七个界限”,做到“三个慎重”“四个并重”,增强服务规范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认真开展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3个专项检察行动,增强服务实效性。尤其是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中,我院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5人,起诉人数全市第一。6月6日,全市检察机关专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罗田召开。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危害经济安全、扰乱经济秩序犯罪,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批捕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25人,起诉46人;立案查办利用职权对企业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3人,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各类市场经济主体,注重平等司法保护,依法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落实“护幼、容错、不赦罪”要求,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立案查办资源出让、工程建设、国家投资等领域商业贿赂犯罪5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00余次,促进公平竞争、规范经营、良性发展。

    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主题,圆满完成包保服务项目、联系服务企业、争取上级支持、推进创业创新等各项任务。全力服务精准扶贫,开展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防控扶贫领域腐败风险,同时,我院在5个扶贫联系点驻村帮扶,成效明显。一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与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同步合拍、同频共振,在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综合治理等各项中心工作中,都较好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坚持司法为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严惩刑事犯罪保民安。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83人,起诉159人;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市场金融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始终保持维护稳定高压态势。对一起涉及我县1000余名受害人的金融诈骗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快速批捕7名犯罪嫌疑人,避免了较大群体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安全、生活安宁。

    加强社会治理护民权。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重点打击损害人民群众“业教医保养”等方面权益违法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人,起诉2人,查办其背后的职务犯罪1人,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权益;依法开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专项检察,积极参与河道非法采砂治理,监督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非法采矿犯罪案件2件,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人;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在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同时,开展帮教转化、检察助学、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精心组织举报宣传周、公众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促进培育学法尊法守法良好氛围。

化解社会矛盾促民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依法决定不批捕13人、不起诉26人;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对符合“当事人和解”法定条件的案件,促进和解并进行监督22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健全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等机制,拓展受理接待平台,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办理群众来信来访85件,妥善处理涉检信访3件,化解信访积案2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依法纠正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协助相关组织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对确有生活困难的2名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2.5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三、坚持惩防并举,促进党风廉洁建设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尽管面临监察体制改革,面对转隶,我们保持力度不减,队伍不散,全年共立办职务犯罪案件18件1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3件14人、渎职侵权犯罪5件5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处贪污贿赂大案9件9人、要案4件4人,查处渎职侵权要案1件1人;注重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涉农惠民领域1件1人、拆迁安置房领域2件2人、环境保护领域2件2人、工程建设领域8件9人;坚决查办“围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对5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参与上级机关办理重大专案,先后抽调业务骨干18人(次),配合上级办理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大要案,办案成效得到上级纪委和检察机关充分肯定。

切实加强犯罪预防。注重运用非刑罚方式,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干部。加强系统预防,联合6个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推进“依法廉洁行政”预防工程,开展警示宣传教育9次、预防咨询30次,展播预防微电影5次,发放预防资料1000余册,促进依法履职、廉洁行政;深入环保、林业、国土等单位开展同步预防,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加强个案预防,开展案例分析13件、预防调查2次,发出预警性检察建议13份,促进相关单位消除隐患、健全机制、规范管理。

深入推进规范司法。持之以恒优化司法理念、提升司法能力、健全司法监督、改善司法条件,把法治精神融入血脉、化为行动,司法办案实现全面规范、追求精细化两次质的飞跃,成功走上既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办案,又敢办案、能办案、办优质案的良性发展轨道。办案规模稳步提升,案件质量稳步提升,侦查能力稳步提升,初查成案率达98.2%,以零口供办理案件3件。

    四、坚持强化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争取重视支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检察机关牵头的“两法衔接”工作格局,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考核范围,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3人;建立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5件5人,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4件4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诉12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请抗诉3件3人;对监管活动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针对7名脱管罪犯及时发出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加强诉讼违法监督,对发现的各诉讼环节违法情形,及时依法监督纠正。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民事诉讼监督方面,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受理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受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再审检察建议1份;对程序合法、实体裁判没有错误的申请监督案件,对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后,发出4份不支持监督决定书,既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也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正在办理中。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受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4份检察建议;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件,向法院提起诉讼1件。

    加强检察自身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扎实抓好“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人大决定、决议,对交办事项、议案,做到领导挂帅、专班办理、按时办结、及时回复;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适时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进展;健全联系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制,采取邀请视察、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加强经常性联系,真诚听取意见建议6件次,及时把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行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全年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5件,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开审查案件,发挥他们参与检察办案、监督司法办案职能作用;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案件管理,强化检务督察,对司法办案实行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五、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检察事业活力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下,积极推进省级以下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顺利实现与省对接,管理规范,运行有序。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成,计入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改革有序推进,检察人员各项保障制度正在逐步到位。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建立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等不同形式的基本办案组织;领导带头办案,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70件;构建司法责任制10项配套制度,明确检察长、检委会、检察官司法办案权限和责任,通过强化司法管理、完善业绩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检察官权责统一,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司法体制改革效果初步显现。

    抓好检察工作改革。继续推行检务公开改革,打造检察网站、微博、微信、多媒体查询多位一体的新媒体矩阵,检务公开实现从事务性公开到案件信息公开、司法结果静态公开到司法过程动态公开、单向宣告公开到双向互动公开三大转变,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61件、重要案件信息18条、法律文书108份,邀请各界代表参加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200余人(次);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贯彻中政委“三个文件”,健全诉访分离、终结退出审查、司法救助等机制,全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刑事申诉案件2件,实现重点敏感时期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今年,我院荣获全省“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加强检察工作创新。健全完善“上下一体、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升检察工作整体合力;诉讼监督“四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诉讼监督标准更严格、流程更规范、效果更刚性,监督意见采纳率平均上升6.4个百分点;继续推进司法办案转变观念、转换模式、转型发展,实现了“一体化”办案、信息化办案和规范化办案。

六、坚持强基固本,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政治学习,强化思想武装,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干警深刻理解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梳理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司法办案等方面的问题,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全院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发布的信息严格把关,防止正面宣传引出负面影响;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涌现出“人民满意检察官”“勤廉人物”等一批先进典型,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引导干警形成争先进、站排头、扛红旗高度自觉。

    狠抓业务能力建设。统筹法学理论、检察实务、司法规范等内容,统筹检察讲坛、干部夜校、青年读书班、网上学习园地等载体,统筹本级教育、上级培训、检校合作等方式,深化全员教育培训;建立实务导师、跟踪指导、动态培养等制度,针对司法实务难点热点、实战经验不足、拔尖人才短缺、科技应用能力不强等问题,举办岗位练兵活动,强化对干警多层次、多岗位、多方向锻炼。一年来,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400余人次,极大提升干警综合素养和实践本领。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持教育从严,强化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干警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章守纪自觉性;坚持管理从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履职管理痕迹化、司法管理规范化、作风管理严密化、事务管理精细化、安全管理预案化,及时纠正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监督从严,落实检察院党组向地方党委报告工作制度,成立院检务督察委员会,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察20余次,严格防范司法办案、队伍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风险。通过坚持不懈肃风正纪,检察队伍整体形象有明显提升,在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服务大局中前进,在改革创新中发展,谱写了克难奋进、跨越发展、全面进步的新篇章。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检察实践,我们深切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坚持依法履职、服务大局,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坚持科学谋划、狠抓落实,是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根本前提;坚持更新理念、改革创新,是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的根本动力;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是推动检察事业的根本基础。这些体会,既是过去一年工作实践的总结,也是今后推进检察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指导原则,需要继续坚持、完善和发展。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还需加大力度,特别是法律修改赋予检察机关的一些新职能需进一步加大探索力度;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后,有的干警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人才断档的问题较为突出,在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方面需付出更多努力;检察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多重改革任务叠加、人员分类管理、检察职能调整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检察管理需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8年,是我县加快绿色崛起、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我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第二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聚焦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神圣使命,强化政治担当、强化法律监督、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自身监督、强化基础建设,推进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为加快绿色崛起、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贡献。

    (一)强化政治担当,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强化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产业结构性改革领域违法犯罪惩治和监督,协助防控金融风险;注重平等司法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同步协调健康发展;严厉惩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资源犯罪,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经济发展;积极参与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加强精准扶贫、业教医保养等领域违法犯罪的惩治、监督和预防,保障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尊严权威。坚持宪法定位,依法履职尽责。积极参与平安罗田法治罗田建设,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检察环节化解矛盾力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积极探索对行政权运行的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三)强化改革创新,激发检察事业动能。通过改革创新,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发展进步。全面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发挥好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控申检察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深入推进预防违法犯罪、案件管理、未成年人检察、检务公开等工作创新,不断打造罗田检察工作亮点。

    (四)强化自身监督,提升规范履职水平。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完善联系服务机制和平台,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系,虚心听取意见及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健全民意收集、研究、采纳、回应机制,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强化基础建设,夯实检察事业根基。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突出抓好司法能力建设,着力强化党风廉洁建设,持续推进精神士气建设,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不懈打基础利长远,全面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深化司法规范化,扎实推进科技强检,着力优化检察公共关系,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罗田已经站上新的历史起点,美好发展前景催人奋进,服务保障大局责无旁贷,展示检察担当时不我待。县检察院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罗田加快绿色崛起、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注解

 

1)四个关系:一是依法办案与从快办理的关系;二是严格司法与保障权利的关系;三是该严则严与当宽则宽的关系;四是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关系。

2)七个界限:《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中规定的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的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的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

3)三个慎重:慎重拘留逮捕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确需拘留逮捕的,提前与涉案企业或主管部门沟通,帮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工作;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4)四个并重:坚持深入查办案件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并重,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与维护合法权益并重,打击经济犯罪、查办职务犯罪与依法帮助企业挽回和减少经济损失并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重。

5)三个文件:中政委制定下发的《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

6)五个过硬: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